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147.

147. 侵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依靠受害人实际扶养而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害人支付必要生活费的,应当予以支持,其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