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7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 74. 74. 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第二款中的 “双方取得的财产 ”,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和约定取得的财产。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 目录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