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2020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2020年) 第九条 第九条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时不得涂改、损毁、抽取案件材料。 人民法院对修改、损毁、抽取案卷材料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