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代表人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草案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制作调解书的申请书及调解协议草案。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以及审理进展等基本情况;
代表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
调解协议草案对原告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响;
对诉讼费以及合理的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的分摊及理由;
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
原告的诉讼请求、案件事实以及审理进展等基本情况;
代表人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的情况;
调解协议草案对原告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影响;
对诉讼费以及合理的公告费、通知费、律师费等费用的分摊及理由;
需要特别说明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