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若干规定(2005年)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若干规定(2005年) 第三条 第三条 申请人提供的事实依据主要包括下列材料: 银行转帐单复印件; 财务凭证复印件; 举报材料复印件; 交易记录复印件;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意见书; 其他书证。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