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2021年) 四、

四、 做好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学习、培训和宣传工作

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学习培训形式,充分借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积极开展远程视频授课、在线学习培训等活动。各高级人民法院要利用多种形式,组织对辖区内民事审判人员开展轮训;各中级、基层和专门人民法院要组织民事审判工作人员集中学习、专题研讨,逐条领会条文要求,准确把握立法精神,结合审判具体实践,正确理解条文内容,学深学透、融会贯通。

各级人民法院要加大民事诉讼法新修改内容的宣传力度,积极通过庭审公开、文书说理、发布案例、新闻报道等方式,向社会公众阐明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的立法精神和条文宗旨,引导社会各方和人民群众正确理解有关民事诉讼规则,树立正确的诉讼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