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24年)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可和执行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规定(2024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认可台湾地区法院民事判决的申请之前或者之后,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3)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