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裁判文书引用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2009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刑事裁判文书应当引用法律、法律解释或者司法解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裁判文书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同时适用本规定第四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