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对应当协助调取证据的单位和个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协助义务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