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六、 附则 第七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七十四条 六、 附则 第七十四条 证人、鉴定人及其近亲属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 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鉴定人的住址和联系方式予以保密。 六、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