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六十六条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六十六条 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时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而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 第六十五条 目录 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