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五十九条

第五十九条 被告在行政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一般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