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2017年) 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2017年) 第三条 第三条 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再审的,诉讼代理人应为下列人员: 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