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退税款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退税款问题的批复(1996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5〕鄂执函字第5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出口退税款,在国家税务机关审查批准后,须经特定程序通过银行(国库)办理退库手续退给出口企业。国家税… 相关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退税款问题的批复(199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税务机关是否有义务协助人民法院直接划拨退税款问题的批复(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