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20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证据涉及商业秘密或者其他需要保密的商业信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相关诉讼参与人接触该证据前,要求其签订保密协议、作出保密承诺,或者以裁定等法律文书责令其不得出于本案诉讼之外的任何目的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在诉讼程序中接触到的秘密信息。 当事人申请对接触前款所称证据的人员范围作出限制,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准许。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