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1993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宋允焕滥伐的林木如何处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第二种意见,即:属于个人所有的林木,也是国家森林资源的一部分。被告人滥伐属于自己所有权的林木,… 此复。 相关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199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滥伐自己所有权的林木其林木应如何处理的问题的批复(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