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2021年) (二)
(二) 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人民法院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充分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司法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从化讼止争向少讼无讼转变。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塑人民法院前端纠纷解决格局。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完善诉讼与非诉讼衔接机制,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坚持面向实际,因地制宜,分类建设,形成适合地区实际的诉源治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