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实施意见(2021年) (二十七)

(二十七) 加强互联网纠纷源头治理工作。针对网络金融活动、网络购物等引发的纠纷,会同相关主管部门,构建符合互联网特点的源头治理模式,指导互联网平台建立务实有效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降低成诉率。运用区块链技术,将裁判规则、交易规范等嵌入互联网平台,实现风险预警和自动提示,督促诚信履约。加快与互联网平台在线诉非对接,推进源头治理进平台、进网络,形成互联网纠纷分层递进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