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通知(2018年) 二、

二、 加强《人民陪审员法》的学习宣传

各级人民法院要有计划、分批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首先抓好法院领导干部和广大法官的学习,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人民陪审员法》的立法精神和主要内容,努力提高广大法官对《人民陪审员法》的理解和适用水平,增强广大法官指导人民陪审员有效参审的能力,确保《人民陪审员法》的各项规定深入人心,有效实施。

要采取措施,依托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手机、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宣讲会等载体,通过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采取进社区、进企业、访群众等多种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广泛宣传《人民陪审员法》立法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以及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典型案例和实际成效,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引导作用,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认知、理解和支持,在全社会积极营造贯彻执行《人民陪审员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