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三条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案件:

涉外合同和侵权纠纷案件;

信用证纠纷案件;

申请撤销、承认与强制执行国际仲裁裁决的案件;

审查有关涉外民商事仲裁条款效力的案件;

申请承认和强制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裁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