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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国国家豁免民事案件相关程序事项的通知(2025年) 三、

三、 人民法院向外国国家送达传票或者其他诉讼文书,应当按照该外国国家与我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方式,或者该外国国家接受且我国法律不禁止的其他方式进行送达。前述两种送达方式无先后适用顺序的要求。

通过前述两种送达方式均无法完成送达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外交部以外交照会的方式送达。

以前款规定的外交照会方式送达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拟送达的传票或者其他诉讼文书逐级报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向外国国家送达传票或者其他诉讼文书,不适用公告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