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海事诉讼管辖问题的规定(2016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15年12月2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74次会议通过)
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海洋强国战略、京津冀一体化、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及时化解海事纠纷,保证海事法院正确行使海事诉讼管辖权,依法审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