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1997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赣高法研〔1996〕6号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对财产采取冻结措施,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赋予人民法院的职权,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均不得加以妨碍。人民法院在完成对财产冻结手续后,银行如发现被… 此复。 相关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行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法院冻结财产的户名与账号不符银行能否自行解冻的请示的答复(1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