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四、 质证 第七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年) 第七十九条 四、 质证 第七十九条 鉴定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审理三日前将出庭的时间、地点及要求通知鉴定人。 委托机构鉴定的,应当由从事鉴定的人员代表机构出庭。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 第七十八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