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六、 六、 其他 第八十条 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予以保护。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解释中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和第七十九条规定的限制。 第八十二条 本院过去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八十三条 本规定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2002年4月1日尚未审结的一审、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不适用本规定。 第七十九条 目录 第八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