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8年) 第七十八条 五、 证据的审核认定 第七十八条 人民法院认定证人证言,可以通过对证人的智力状况、品德、知识、经验、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等的综合分析作出判断。 第七十七条 目录 第七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