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 二、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01年) (三) 二、 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三)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