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三十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三十九、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三十九、 在第二审中,一方当事人提出新证据致使案件被发回重审的,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补偿误工费、差旅费等费用。 三十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