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三十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1998年) 三十一、 4、 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三十一、 合议庭组成人员必须共同参加对案件的审理,对案件的事实、证据、性质、责任、适用法律以及处理结果等共同负责。 关于加强合议庭和独任审判员职责问题 目录 三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