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因合并而终止,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为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