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2000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13次会议通过已被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5次会议、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次会议《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