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2020年) 24.

24. 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全面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率先形成系统性改革成果,为完善民事诉讼制度提供示范。探索扩大司法确认范围,促进诉调对接实质化。探索推进与繁简分流改革试点配套的诉讼费用制度改革。研究总结适宜先行调解案件类型,探索开展民事案件调解前置程序试点。加强送达机制创新,健全行政化、社会化、市场化送达网络,全面推行电子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