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支持和保障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2020年) 1.

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解放思想、守正创新,支持深圳法院在遵循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根据授权开展试点试验示范,努力攻坚一批创新性引领性示范性改革项目,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先行示范区建设和改革试点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