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行政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的意见(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简单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案件疑难复杂的,应当及时转为复杂案件进行审理。需要变更合议庭或者审判员的,应当告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