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30.

30. 完善经费保障制度。推动适时调整人民法庭建设标准,争取省级有关部门加大对人民法庭基础设施经费保障力度,增加对车辆、安保设备、信息化运维等支出投入。持续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脱贫地区人民法庭经费保障的政策倾斜力度,充分运用好有关转移支付资金,帮助解决办案经费保障和物资装备建设等问题。主动争取地方党委政府领导和支持,继续落实好人民法庭庭长职级待遇和干警工作津贴、补贴等政策,切实解决人民法庭在人财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困难。对于已经实施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的地区,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积极争取由当地财政保障人民法庭服务保障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经费,由高级人民法院争取协调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实际,下放人民法庭新建、维修等经费项目审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