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29. 29. 加强法庭安保工作。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是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人民法庭庭长是直接责任人。完善安全防范设施装备配备,每个人民法庭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爆安检、防暴防护等设备。强化案件风险评估和安全隐患排查,加强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突演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司法警察部门对人民法庭安保工作的督察指导培训,增强干警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处置能力。加强人民法庭与驻地公安派出所联防联动,推动有条件的人民法庭设立驻庭警务室。 28. 目录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