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21年) 24.

24. 落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和保障制度。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规范选任及退出机制,落实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为补充以及年度参审案件数量上限等规定。积极与同级财政部门等研究落实现有政策规定,加大经费投入,规范使用范围,激发人民陪审员参与人民法庭案件审理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