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2017年) 第二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2017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在实施本规定过程中,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要求,以及执行工作实际,可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