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节 走私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1997年) 第153条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二节 走私罪 第153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