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二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对于侦查机关冻结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应当审查是否附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原件。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通知该金融机构上缴国库,同时将判决书送达有关财政机关。金融机构应当在接到执行通知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送交执行回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