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二百七十二条

第二百七十二条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因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应当报送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假释裁定书各十五份,以及全案卷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