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九、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一百六十六条 九、 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第一百六十六条 在法庭辩论过程中,如果合议庭发现新的事实,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时,审判长可以宣布暂停辩论,恢复法庭调查,待该事实查清后继续法庭辩论。 第一百六十五条 目录 第一百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