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第一百四十六条
第一百四十六条 询问证人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不得威胁证人;
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前款规定也适用于对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鉴定人的讯问、发问或者询问。
发问的内容应当与案件的事实相关;
不得以诱导方式提问;
不得威胁证人;
不得损害证人的人格尊严。
前款规定也适用于对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鉴定人的讯问、发问或者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