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十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认可和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破产程序试点工作的意见(2021年) 十七、 十七、 发现影响认可和协助香港破产程序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终止认可和协助。 发生前款情形的,管理人应当及时报告人民法院并提交相关材料。 十六、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