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的办法(2020年)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立和管理司法网络询价平台名单库的办法(2020年) 第十条 第十条 司法网络询价平台被除名或被准许退出名单库的,应当做好善后工作,包括确保尚未完成的网络询价和尚未作出的补正顺利进行完毕等。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