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的通知(1996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 我院公布第一批予以废止的司法解释目录之后,即着手对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经我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废止的第二批司法解释目录印发… 附: 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1979年至 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869次会议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