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 1.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2017年) (3) 1.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 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可以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 目录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