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1998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已失效 (1998年4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0次会议通过)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1996〕191号《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诉讼财产保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4〕29号《关于在经济审判工作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若干规定》第14条的规定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发〔1992〕22号《关于… 此复。 相关版本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1998)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部分司法解释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案外人的财产能否进行保全问题的批复(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