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一)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 造成国家税款损失150万元以上并且在第一审判决宣告前无法追回的; 第五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