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 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0〕30号《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关走私固体废物犯罪的规定不再执行。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第九条 目录